 |
全国服务热线:4008-838-686 |
首页>
正坤税法库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
| 税法基本信息 |
| 标题: |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|
| 发文日期: |
2009-08-13 |
文号: |
国税函[2009]430号 |
| 所属税种: |
增值税 |
有效性: |
有效
|
| 附件: |
您没有登录,无法正常查阅附件!
|
内容简摘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[2009]430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: 你局《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》(晋国税发[2009]112号)已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 氨化硝酸钙属于氮肥。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...

对不起,您还没有登录,无权限查看税法全部内容!
评论区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