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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法基本信息
标题:  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
发文日期:  2010-06-22 文号:  财税[2010]57号
所属税种:  进出口税收 有效性:   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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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摘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[2010]57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 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:  1.部分钢材;  2.部分有色金属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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